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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農作物秸稈禁燒區和非禁燒區劃定方案(征求意見稿)》
意見建議的公告
銀川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newbrewcountry.com
來源:銀川市農業農村局 征集時間:2025-05-09 18:20 至 2025-06-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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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默認
為科學有效地管控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打贏藍天保衛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市農業農村結合全市實際情況,制定了《銀川市農作物秸稈禁燒區和非禁燒區劃定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通過電話、電子郵件、郵寄書面材料等方式提出意見建議,我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核實后依法進行修改完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12日。具體反饋渠道如下:
1.電子郵件:snmjsck@163.com
2.信函:銀川市農業農村局種植業管理科,郵編:753400
3.電話:0951—6889007、6889008(傳真)
請在電子郵件主題、信函首頁上注明:《銀川市農作物秸稈禁燒區和非禁燒區劃定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銀川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5月9日
銀川市農作物秸稈禁燒區和非禁燒區劃定方案
(征求意見稿)
一、禁止露天焚燒的農作物秸稈種類
禁止露天焚燒的農作物秸稈種類包括小麥、水稻、玉米等農作物生產的農作物秸稈。
二、禁燒區劃定范圍
禁燒區劃定以縣域為單元,綜合考慮地形地貌、農作物種植分布、農作物秸稈產生量,以及綜合利用水平、氣象條件、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對區域空氣質量影響,確定農作物秸稈禁燒區劃定范圍。建議農作物秸稈禁燒區主要在中心城市建成區、高速公路、國省干道、鐵路(高鐵)沿線及機場周圍區域和特殊區域。
(一)城鎮周邊。中心城市建成區(含縣區城鎮周邊、鄉鎮人民政府駐地周邊、中心村村委會周邊)沿邊界外延1000m范圍。
(二)機場周邊。以機場邊界為起點,外延5000m。
(三)高速公路兩側。高速公路沿線兩側(以外側為起點)外延500m。
(四)鐵路(高鐵)兩側。鐵路安全保護區外側延伸500m。
(五)國、省干道兩側。國道、省道公路干線兩側(以外側為起點)外延300m。
(六)特殊區域劃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林地、草場、油庫(加油站)、輸變電線、通訊設施、林區及其周邊等區域以邊界為起點外延100m。
(七)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區域。
三、非禁燒區
農作物秸稈禁燒區以外的所有區域為農作物秸稈非禁燒區。
四、管控要求
(一)禁燒區管控要求
各縣(市)區要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農作物秸稈禁燒區劃定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建立定期評估機制,結合農業結構調整、環境空氣質量形勢等情況,按程序由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動態調整禁燒范圍。禁燒區實行強制性禁燒政策和管理措施,在任何時間、任何氣象條件及空氣質量狀況下,都不允許進行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禁燒區內經檢疫后受病蟲害影響確需焚燒處理的農作物秸稈、進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在森林草原防護區內計劃燒除的農作物秸稈等,經縣級及以上相關部門嚴格把關,可按相關要求,科學有序組織焚燒。
(二)非禁燒區管控要求
1.農作物秸稈焚燒時段和范圍應根據當地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條件進行,一般選擇在上午10點到下午17點之間大氣邊界層較高(500米以上)的情況下進行焚燒,而禁止在大氣邊界層較低的清晨、傍晚及夜間(當日19:00-次日7:00)焚燒。
2.風速小、靜穩、逆溫等不利于大氣污染擴散的天氣。
3.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達到輕度以上的污染天或者環境空氣質量當日實際監測出現三小時重度污染以上的。
4.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非禁燒區全面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
5.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時段。
五、管理辦法
按照“市級統籌,縣級組織,鎮街實施”的原則,根據需要及實際情況組織有序開展焚燒工作。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和不降低環境空氣質量等級的前提下,實施“精準時間—限定空間—可控強度”的精細化焚燒管理計劃。
(一)重點管控區域。全市農作物種植區、人口集中區及重點生態功能區等重點區域。
(二)重點管控時段。春耕時段:每年2月下旬-4月下旬;秋收時段:每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
(三)管控手段。利用農作物秸稈焚燒火點監控體系,集成衛星遙感、高位瞭望、視頻監控等多維度感知技術,加強問題火點監控。市、縣(市)區組織鄉鎮、綜合執法、農業農村、水務、林草和園林等部門加強聯合巡查執法。對首次發生且未造成顯著影響的,責令現場撲滅并批評教育。對經批評教育后仍違規露天焚燒,或者違規焚燒規模大、引發明顯不良后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落實農作物秸稈焚燒管控責任。
六、農作物秸稈離田管理措施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充分利用閑置土地和空閑場地,設置臨時貯存場所,確保農作物收獲后,除需要還田農作物秸稈外,未機收打捆和散落田間的農作物秸稈得到及時清除。根據各區域農業種植結構特點,提出以下管理措施:
(一)大力推廣農作物秸稈、離田機械化作業技術,認真做好撿拾打捆、集中清運工作,通過農作物秸稈離田解決農作物秸稈禁燒難題。
(二)加大農作物秸稈還田工作力度,大力推廣農作物秸稈粉碎深翻還田技術,提高還田質量,鼓勵農民把農作物秸稈就地轉化利用。
(三)動員老百姓積極開展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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