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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164010001008624XE/2024-00057 | 發布日期: | 2024-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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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公安局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公安局辦公室 |
名 稱: | 網信、網警鄭重提示||網絡謠言不可為,惑眾之心終皆罪 |
互聯網非法外之地
近年來,隨著自媒體的興起,網絡新聞和網絡信息通過互聯網平臺得以快速傳播,人人都有了“麥克風”。然而,有些人為了博取眼球,賺取流量,罔顧事實,無中生有,斷章取義,移花接木,張冠李戴,隨意發布、轉發不實言論、P圖及拼接視頻,通過互聯網平臺大肆傳播,嚴重影響了社會公共秩序,給他人生活帶來不良影響,也讓廣大網民深惡痛絕。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造謠者將會受到怎樣的懲罰?我們又該如何遠離謠言、避免成為造謠者的幫兇呢?下面,我們就一起來學習——
01 網絡謠言是什么
網絡謠言是指通過網絡介質(例如微博、網站、論壇、聊天軟件等)傳播的沒有事實根據的傳聞、信息。謠言傳播具有突發性且流傳速度極快等特點,因此極易對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02?在網上編造、散布謠言承擔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
法律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網絡造謠侵犯了公民的名譽權或法人的商譽,造謠者需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行政責任
網絡造謠,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1)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2)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刑事責任
網絡造謠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可能觸犯《刑法》的罪名有很多,如誹謗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尋釁滋事罪,煽動分裂國家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等。
03 面對“網絡謠言”該如何做
謠言止于智者
不盲從聽信網絡上的只言片語,實事求是,不盲目跟風。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判斷信息的真實性:
1.文章發布的權威性。注意觀察文章結尾是否有署名或標注出處,判斷其是否由權威媒體或機構發布,避免被作者主觀臆測帶偏。
2.內容觀點的客觀性。閱讀時應注意文章是否存在夸大事實、以偏概全、斷章取義、極端言論、文不對題等表達方式。
3.瀏覽頁面的健康性。部分平臺為吸引關注,將色情、浮夸等類型的圖片設置為封面,或頁面含有大量廣告、網絡小說鏈接等不健康內容。
養成學法、守法、用法好習慣
自由表達的同時,也要維護事實真相,對法律心存敬畏,養成學法、守法好習慣,堅決不做造謠者和傳謠者。發現網絡謠言,可以向有關平臺投訴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共同維護網絡空間秩序
謹言慎行,拒絕成為“鍵盤俠”,堅決抵制網絡虛假信息,共同維護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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