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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640100-110/2017-01636 | 效力狀態: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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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財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02-21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財政局 | 發布日期: | 2017-02-21 |
名 稱: | 關于開展全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自查的緊急通知 |
轄區各區財政局、銀川市各有關部門:
為確保國家相關降費減負政策落實到位,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按照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開展全區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自查的緊急通知》(寧財(綜)發〔2017〕74號)要求,各地、各部門近期要組織開展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自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真布置
針對年前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反映收費項目多、企業負擔過重等問題,日前,財政部要求各地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進行自查,目的是通過自查,對近年來國家、自治區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費標準的行政事業
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進行政策梳理,并對涉企收費和基金征收情況進行摸底核實。銀川市各區財政局,銀川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涉企收費和基金自查工作,盡快安排本地區、本部門開展自查,重點檢查2015年、2016年貫徹國家降費減負政策落實情況,保質保量完成自查工作。
二、準確填報,認真整改
各區財政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開展全區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自查的緊急通知》(寧財(綜)發〔2017〕74號)要求,對照近年來國家出臺的有關降費減負政策和財政決算數據,認真核實填寫《2015、2016年全區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自查情況表一、二、三》,并形成書面材料。對于檢查中發現的繼續收取國家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未按規定降低收費標準的行政事性收
費和政府性基金的,要及時進行整改。
三、有關工作要求
1.請銀川市各區財政局,銀川市各有關部門于
2.為保證統計口徑一致,填報的《2015、2016年全區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自查情況表一、二、三》中的收費(基金)項目只保留到第一級大項目,不必細化到二、三級子項目。對國家、自治區2016年取消、停征、免征以及未按規定降低收費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請在備注中予以說明。
聯系人:趙義 電話:6888853 13595002312
附件:
1、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開展全區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自查的緊急通知》
2.《2015、2016年全區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自查情況表一、二、三》
附件: